潘赶到医院时,看到丈夫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双眼紧闭,插着鼻试管,床头下放着一个脸盆,脸盆内满是粘稠的血丝。
严重灼伤胃部被切除60%
7月20日,由于病情恶化,刚刚出院几天的杨泉又回到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主治医生李力川接受采访时说,当时杨泉的胃部在胃镜下就是个扁扁的“片儿”,整个胃部已经完全黏合。李医生建议转至中国医大二院进行手术。
8月11日,杨泉转入中国医大二院。主治医生李建一说,转院时,杨泉的病情十分严重,体重不过50多公斤,经过手术保留了40%的胃,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他连喝粥也很容易造成堵塞,估计需要两年时间可能稍有恢复,能够进食少量流食,但也不排除受损胃部继续恶化和因食量减退等原因导致的并发症。
副局长称要追究到底
此时,杨泉还在担心自己会再次被抓,7月初马庆被黄河派出所再次传唤,更使杨泉确信了自己的判断。周宏斌副局长也曾对媒体说:“黄河派出所并未对此事结案,因为如果一般打架斗殴事件,受伤一方如果不追究,警方也不会追究。但现在已经立案,始终是要有一个结果的,不能因为他要自杀,或者身体有病就不追究法律责任了。”
杨泉的担忧不无道理,2004年10月25日,杨泉因寻衅滋事再次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传唤。杨泉说,在皇姑分局治安科进行了简单询问,3个小时内没有再问任何问题,直到他身体无法支持,才让他回家。
10月28日,杨泉由于病情加重,住进了辽宁中医院附属医院。10月29日11时许,皇姑分局治安科和法制科的三名民警又来到医院,为其宣读了他们收集到的证言和证词。杨泉提供的此段录音长达2小时40分,而听到2小时30分时,可以清楚地听到,当民警要求杨泉签字时,他突然发生了抽搐,录音中可以清楚地听到抽搐中杨泉凄惨的嚎叫和家人乱作一团的声音。
状告派出所非法留置48小时
二次入院后杨泉决定将黄河派出所告上法庭。2004年10月初,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接受了杨泉诉讼黄河派出所非法留置其48小时的请求。
2005年1月13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庭审。庭审中,原告杨泉一方出示了27项证据,被告黄河派出所出示的证据中,有两份在庭审前杨泉和其代理律师并没有见过——曲尚武的伤害鉴定和杨泉的继续盘问通知书。
杨泉的代理律师张铁说,由于当初没有看到杨泉的继续盘问通知书,所以根本就不知道派出所对杨泉进行的是继续盘问措施,这给他的辩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在庭审过程中,杨泉的情绪无法自控,当庭产生剧烈的抽搐,最后,被120急救车送到了医院。
一审败诉后欲转让官司
2005年4月29日13时30分许,杨泉收到了法院的行政判决书。一审法院认为,根据《警察法》相关规定,被告具有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留置盘问的职权,被告根据现场勘验及被害人指认的情况,经初步审查认为原告有现场作案嫌疑,将其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被告对原告采取留置措施,系经领导审批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无不当。关于原告提出被告继续留置原告期间,未通知家属问题,被告称已经口头通知家属,但无记载,此问题可视为程序上的瑕疵,因该瑕疵不足以达到被确认违法的程度,故驳回杨泉的诉求。
杨泉看完判决书,再次抽搐倒地。杨母从法院出来后,就打出了那张离奇的“官司转让”广告。
公安部门: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2005年6月14日,记者来到黄河派出所,要对杨泉在派出所内的情况进行了解,但黄河派出所原所长高峰和副所长王铁在2005年初已被调走,现任贺所长以不清楚具体情况为由,拒绝采访。随后,记者来到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向秘书处工作人员提出要向当事人周宏斌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周副局长的身份特殊,接受采访需得到市局允许。随后,记者来到沈阳市公安局,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内等候了近两个小时,终于见到了陈科长。陈科长对记者说,由于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不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