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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赋予了公民研讨周易的权利

宪法赋予了公民研讨周易的权利

周易是祖国的宝贵文化遗产。我国宪法、刑法明文规定易学不是封建迷信。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去掉了“算命、算卦、看相是封建迷信……”的条文。这说明,算命、算卦将不再触犯法律,不再是一种违法行为,周易预测的应用与研究成为一种合法行为,研讨周易是人们的一项合法权利。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不但无“迷信”二字,而且在第四十七条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这些法律条文的颁布,为我们在周易信息预测领域的应用研究指明了方向,是我们运用易学探索自然、探索生命奥秘的重要依据。雷洁琼副委员长在1997年海峡两岸周易学术研究会上的讲话指出:“在新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科学地理解和研究《周易》,对于我们站在新的高度,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都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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